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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的古墓王妃小说介绍
王爷的古墓王妃_古墓王的圣女妃

王爷的古墓王妃

月下梧桐影

小说主角: 紫凌 拓跋 玉临风 帝陵 秦铁 耀日国 青龙 紫凌大 小紫 萧声

相关标签: 僵尸 王妃 帅哥 生活 恶魔 王爷 神秘 孤独 嗜血 疯狂

最后更新:2023/5/8 0:00:00

最新章节:王爷的古墓王妃最新章节 我好痛好累 2023-05-08

小说简介:三年前的一场穿越,紫凌莫名来到了耀日王朝,被关在不见天日,不见人影的黑屋里,三年孤独,与世隔绝的生活让人疯狂。一朝自由,她成了挽救耀日危难的圣女教圣女,全部价值是用她的圣女之血挽救她的新婚夫君——耀日的王爷凤夜绝。据说这个王爷是耀日的支柱,无往不胜的战神。据说他嗜血啖肉,冷绝无比。据说他得…

内容摘要:耀日皇朝。(WWW.K6UK.COM)夜帝三年秋。皇城路上,一队送亲的队伍从街头走过,直接向皇陵方向而去。路边,无数的百姓默立街头,眼巴巴的看着这支冷清的迎亲队伍走过,大家默默无语,脸上都是怜惜和期待,人们悄悄的议论着。“可怜的战神王爷,我们耀日的支柱,无往不胜的战神,婚礼居然这么简陋,还不如普通百姓的婚礼隆重。”“但愿新婚后,圣女能帮王爷解毒,我们耀日国的安危都握在战神王爷的手里呀。”“据说要是百日此毒不解,王爷就会变成嗜血的恶魔,他见天日,耀日必亡。”“那样一位白衣胜雪,俊美绝lún的人,可别变成嗜血恶魔呀。”听着路人的议论,新嫁娘紫凌毫不在意,她端坐在花轿里,不时偷偷掀开红sè的喜帕,贪婪的从轿子的缝隙里向外张望,满脸的惊奇与喜悦,终于见到阳光了,终于见到人群了,终于听到人语了。(.请记住我)这对于她来说,这是最大的奢侈。三年前,在杀手盟执行任务时发生意外,她的灵魂莫名的穿越到这个王朝,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黑屋子里,那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屋子的门窗全被封上,除了微弱的烛光相伴,她看不到任何的光明和人影。每天固定的时间里,会有人从屋顶的天窗上吊下一些吃食和饮用水,这些吃食中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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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的古墓王妃书评精选
枯叶流殇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又重新看了。刚才看到邵玄送给巫巫卷的时候,莫名有点想哭。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看得安静,舒服,不骄不躁,没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许多小细节,比如邵玄有时候跳跃的思维想法,让我感觉到真实,我想作者很多时候大概把自己当成邵玄了吧。我喜欢这种感觉。
莫名其妙。
陈词这个作者的书我向来很喜欢,特别喜欢他的《回到过去变成猫》。对于陈词的作品,阅读线是回猫-星级猎人-原始战记,个人认为,他是难得的可以保持高水平的作家之一。陈词的上一本书回猫看过后感觉很惊艳,这本依然没让我失望,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就是自由平和,即使是战斗,也是轻松写意的味道,而且对于原始社会的想象既有新意又不离谱,文笔流畅,语言幽默,把一个原始部落的方方面面展现在我们面前,结尾虽然有点仓促,但留下幻想的空间,而且陈词的小说基本都是单女主。虽然说整体上有一些小缺点,但是依旧粮草送上!
 
这本书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在初期的情节败退,后来看到各处的评价都不错,我又重新捡起来。初期略显枯燥,不是那种简单直白爽的文风,但是随着情节渐入佳境以后显著好转。原以为这本书讲的是回到原始社会然后从无到有种田搞建设发展科技线,没想到走的却是玄幻的路子,凭借后世的小知识碾压原始人智商的情况完全没有出现。小说的故事大概说的是,主角因为一次考察,穿越到原始部落时代成为一个洞中孤儿,然后一步步成为部落长老,带领儿郎们战胜天灾人祸的故事。整体故事看似简单,属于那种升级打怪似的爽文,但是陈词的细腻文笔和情节的设计能力让我熬夜看书罢卷不能,而且作者的文风不会存在太大的戾气。有杀戮有争斗但也有这样做的理由,主角的幼生期没有什么狗屁倒灶的权利争斗和不知所谓的同族压扎,成长期整个部落也是一同为了一个目标而一起奋斗。我个人是很喜欢这个小说的主角邵玄的,他看似是随遇而安,然而遇事却不退缩,三观很正。
 
世界设定很是新奇。书中原本的世界是原始社会,但是却存在武力和巫力,而且还为原始世界设定了一个火种的能力体系,火种图腾是力量之源,不同的火种赋予不同的力量,还有王兽神奇的能力。小说里头用部落形式构建一个人类社会,以各种奇兽,生活片段,文化特色,人文风俗为卖点,讲述出令人眼前一亮的故事。而且小说的战斗场面个人觉得描绘的很是热血沸腾,仿佛看到昔日人族先祖开荒拓土,披荆斩棘,为后世族人劈出一条荆棘路的场面
 
全书中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几点: 
1、作者构建了一个略带真实的蛮荒世界,野蛮、原始、奇幻的世界,尤其是开头描写洞中孤儿那里,真的是觉得到了原始世界。
2、文风非常的温馨,徐徐道来又夹着一点俏皮,阅读体验很好,读完的感觉是暖暖的,里头战斗场面也不是很戾气,尤其是部落迁徙那一段,写的真心不错。
2、主角刻画的很好,作为部落的长老、先知,发展部落,建立集市,带领族人一步一步变强大,而且性格挺不错的,不爱撩妹爱撩兽,时而吐个小嘈,文武双全十分优秀,算是男神式设定了。
3、世界塑造不错,无边的未知,怪异的荒兽,强大的图腾,有一种强大的生机,我最惊艳的是男主骑着蜻蜓飞上天空。
4、宠物描写非常的赞,里面的小鳄鱼特别可爱,表示这本小说里头收宠物比收小弟有意思多了
 
这本书是个人向粮草,文笔老道,故事不俗套,融合原始部落建设发展日常的种田文+各种动物战斗养殖的萌宠文+异界探索冒险的探险文+无CP,各种元素都是我很喜欢的,虽然结尾太过仓促,但是瑕不掩瑜,推荐!
天道小黑屋
条理清晰,非常清晰,没有后宫,没有无敌,没有尴尬的对话,也没有脑餐配角。这是我看过的小说里文笔最好的了。
主角穿越另一个位面的石器时代,没有用自己现代的知识改变时代,而是用这个世界本身的力量带领族部重返巅峰。
枫叶飘凌
惊艳的开头,震撼的世界,但是好像有点收不住,所以故事并不是很多,让人看不够。~~~后期的话地图感觉太大,在文中并没有显示出来,所以草草的结束了。。如果作者文笔在强一点,本文可以封神。。。可以称为必看神作
心咛
越来越像在城市里的故事,就从炎角迁出后。不知道后面会不会精彩,期待吧。前面我很喜欢。越来越像在城市里的故事,就从炎角迁出后。不知道后面会不会精彩,期待吧。前面我很喜欢。。
Wisdom
从一个体型纯弱发展成图腾战士 一步步走向成功 带领族人回归故地 终有一天 我们一定会回归故地 赢回属于我们的荣誉
☎المنزل شر زوجةメ
和练级再练级,反杀再反杀不同,这本书有点新意,反正我能从头到尾看完。没事的时候打发时间很好,比很多玄幻小说强
夜独奏亲爹
仿佛身临其境,回到上古时代,想象力很令人心折,黑夜听着雨声雷声,看此书更有感觉。但是到后面就不怎么喜欢了,人与人的斗争不喜欢,还是与天地斗与野兽猛禽斗好玩
乱世浮生
内容不会让人浮躁能有一种能让人看下去的感觉。。。。。。。。。。。。。。。。。。。。。。。。。万恶50字
WYF19901106
开始是写一个大的世界然后就转变成了部落间的事情,结尾有点云里雾里的,有点绕,感觉太急了,前面是真的不错
小蜗
前期描写惊艳,一股子荒蛮的气息。自从猪脚过河后,就不再“原始”了,虽然大家还是叫“部落”,但更像是城邦。并且猪脚后期描写也少,情感流露更少,还没有巫的情感多。
不过后来我一看书名,得,“原始部落”,可不就是讲部落嘛,瞬间就通了。
总之是本好书,可以无障碍通读全书。
风生水起
作者大大说是异界版的国家地理,但是给人的感觉就像在看异界版的山海经,光怪陆离,作者大大的脑洞太太大了,我喜欢看,不喜欢勿喷
杨戬剪羊
很久之前看过的一本书,算不上神作 但也是一本很好看的
(。・ω・。)ノ♡书了,不过结局确实不够细,算是 虎头蛇尾吧
QiuJie.Huang
这是一部很经典的部落文,没有夸张的武力,更没有炫耀魔法,有的只是一个个部落为了生存,希望火种延续下去的故事!
看到烂书想吐槽
整本书没有明显的主线,可以说是作者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也不会就一个因果或者悬念进行完整的讲述,说是小说不如说是作者思绪信马由缰得日记。

只能说这种写法可以把故事篇幅拉得极长极长,但是读者看完却脑袋空空,因为根本毫无重点。可以说除了主角以外你几乎记不得其他角色,更不要谈能让你深刻记忆的剧情了。

只能说这种类型是网文诞生后的特产,喜欢的称其为神作,不喜欢的会觉得是流水账。

我个人介于两者之间,对主角能兼容所有力量的能力来源感到好奇的同时,又对毫无重点的剧情感到疲惫。

阅读这种事,让我这类喜欢就一个剧情、故事深入发展并结局的读者感到异常疲惫。往往对一个情节感兴趣的时候作者就思路一转,划到另一个情节上去了。

举例来说,一开始好奇与主角能怎样在部落生存,可没多久主角能力觉醒,生存变得毫无压力。

然后好奇与部落的发展,结果主角带着部落走出原始森林。

跟着好奇与部落和其他部落的互动,有仇报仇有缘抱怨,可主角却带着2个配角去了奴隶主的地盘。

我以为主角会成为奴隶主和部落战争的导火索,然而主角穿越了个海底隧道,就到了分裂出去的另外一个部落…

看着很累,有一种去大保健,技师刚脱了上衣突然就换了个技师重新技术脱上衣,当你觉得她要开始脱裤子了结果又来个机师开始脱上衣的感觉…
总是有智障要害朕
看到主角在河对面回来巫决定全族迁徙哪里就不看了,我觉得没必要全族迁,,先迁部分强壮的过去不更好,原地址可用作根据地,不至于冐灭族的危险全迁。后面的就不知道了,没兴趣看下去。
萧九
神作 书中的内容没有勾心斗角只有绝对的力量
暴力粗狂 真的是神作 值得一看太好看了不行我继续看去了
陌路。
主角稳中发展,情节都很合理,有部落人们的团结,也有主角时而的冒险,还有时而的诙谐,值得花时间去看,正在看第二遍,
梦乡乡
人物性格主角性格不突出没有自身的信仰,原则。是铁血?是狠辣?是温和?是幽默。。。。为什么没有非常明确的人物性格,因为小说情节的需要,以情节为主的书籍,人物得为情节做铺垫,不同的情节需要人物从不同角度出发思考,以符合情节的逻辑性,后果就是人物太全面,没有突出哪一方面,前文可能还是理智后文可能就是大杀四方,逻辑没问题,人物就没什么贯穿全文的魅力,偶尔因剧情需要可能表现出一些让人激动的魅力,但也是昙花一现

背景写原始社会的书籍不多,与异界修炼体系结合整体还是比较新奇的,在起点爽文遍天下题材大多是修仙的大环境下给人耳目一新,当然网龄不长的读者感觉不出来,社会框架作者还是应该做过一番功夫,部落,交易,陶瓷,石器等等,描写的细致真实,自然环境就得给作者点赞了,新奇的植物,动物的进化方式,河流里的河兽,天空下降的空气压等等,看得出作者还是比较有创意的,但到了中部自然环境创新下降了不少,有点可惜

修炼体系怎么说了,这么多章了就是简单的纹身,过肩过肘过手腕,后面这些纹身是化作凶兽模样与人结合成为三头六臂或是整个人化作雨水还是纹身隐进身体改造身体或是独立于身体成为元婴之类的。修炼体系现在来说简单之极

打斗目前也是呵呵,凶兽,各类战士打斗没有诡异招数,没有华丽的场面,没有装逼的底牌,一个半王兽,就是身体硬力量大,呵呵,小学生打架,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一个翅膀打天下。

情节好的情节即能符合逻辑又能出人意料,怎么出人意料就要看伏笔埋的好不好了,在炎角部落是好的。要不实力进步,要不能做其他人做不到事比如捕鱼啊,挖虫啊,下陷阱啊,单独杀死凶兽啊,比他人进步快等等,情节还算紧凑,之所以算紧凑还有三点一是断章,断的好,二是文笔,高潮之前铺垫做足了的,三是环境新颖,未知环境可能出现的新事物这种期待未知对情节的帮助还是很给力的。过河之后,只能说一切都在逻辑线上不平庸也不突出

文笔这是作者的优点之一,文风与很多大神不一样,能把一个点深入挖掘。能把人物情绪深刻表现出来。可惜配角只在一段或两段剧情中表现,反而能表现自己的风格,不担心对后续情节的影响,主角因为全文的情节牵制只能多面体了。看了很多书,作者文笔确实拥有自己的风格,像是淡淡的小溪穿过乡村。如果喜欢田园风格的读者会喜欢非常喜欢作者的文风。
我第一次看陈词的书是星级猎人,后来在偶然的情况下又看到了回猫,回猫看到中间的时候才发现作者是同一个人,后来通过搜索作者发现了原始战记,感觉都很不错,虽说星级猎人现在看文笔有点稚嫩,但对当时的我来说是神作,希望作者的未来天王能一直保持下去